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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二次)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2155  发布时间:2018/4/19 10:32:00

招标编号:SGZB-2017-186

鹤壁市山城区大胡村尚书府环境治理沿街建筑装饰改造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开招标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八  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

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

类似业绩或工程业绩

1

濮阳市帝都古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

质量

工期

项目经理

 

 

 

4项

/

1494284.2

 

合格

90日历天

吴学恩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7人

2

河南华祥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

质量

工期

项目经理

 

 

1项

/

1511209.12

合格

90日历天

赵琳琳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7人

3

南阳市文华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元)

投标

质量

工期

项目经理

 

 

 

2项

/

1527998.14

合格

90日历天

郑修林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7人

     投标文件无效的单位及原因:河南天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武汉冠雅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条款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公示期: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5039214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7006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