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河南大河锦江饭店客房通风、空调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3863  发布时间:2018/4/18 15:02:00

(招标编号:GXTC-1853014)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4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10.397152万元,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071976万元,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创恒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6.086236万元,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艳华  壹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151519759;

中标候选人(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振可  壹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141416953;

中标候选人(创恒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本路  壹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15152024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创恒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公示日期: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0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大河锦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66号

联 系 人:王新华  

电    话:0371-65929999-8400

电子邮件:11201877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汇处名门国际中心21层2108室

联 系 人:裴昕

电    话:0371-60110858

电子邮件:guoxinzhaobiao1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