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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景区伊河管理站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178  发布时间:2018/4/17 9:49:00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景区伊河管理站委托,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LYZF-2018-15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8】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内容为伊河、伊东渠和伊西渠河渠现状摸底排查、建立“一河一档”和编制“一河一策”。

3.2、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1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4月16日,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刘舟林(组长)、冯树枝、王珂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八、成交金额:173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龙门景区伊河管理站

    地    址:洛龙区焦枝铁路桥下伊河东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9-6993516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

    联系人:秦毅(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5)

    电话:0379-60168157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十六、附:龙门景区伊河管理站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服务项目谈判文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