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鲁庄镇鲁庄村东沟桥水毁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浏览量:3010  发布时间:2018/4/13 17:05:00

鲁庄镇鲁庄村东沟桥水毁修复工程结果公告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鲁庄镇鲁庄村东沟桥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18年4月13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谈判项目名称:鲁庄镇鲁庄村东沟桥水毁修复工程

1.2 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8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谈判内容:鲁庄镇鲁庄村东沟桥水毁修复工程

2.2项目预算:340000元

2.3项目地点:巩义市鲁庄镇鲁庄村

2.4建设内容:水毁工程修复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3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18年4月13日14:30

2、谈判地点:巩义市明泰大厦10楼1002室

3、谈判委员会成员:王斌锋、李玲玲、窦胜利 

五、谈判结果

确定最终成交人为: 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价为:贰拾捌万捌仟伍佰柒拾柒元整(¥288577.00)

工期:15日历天

地址: 巩义市区益民街7号

联系人: 范慧萍

电话: 18503868002

项目经理:王继斌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投标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    址:巩义市鲁庄镇  

联系电话:0371-56907688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地    址:巩义市明泰大厦12楼1211室

联系电话:0371-68165899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