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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重新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浏览量:2580  发布时间:2018/4/12 16:58:00

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7】071,该项目于2017年08月18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7年09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收到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人、监督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04月04日重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校园直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洛龙集采【2017】071; 代理编号:GDZBDL-2017-331

二、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2、采购内容: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200台

第一标段: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100台,以龙门大道为界限,东边包含二中、洛龙三中、洛龙区三实小、洛阳市第十七中学等17个学校。

第二标段:6龙头饮水机设备(含净化装置)100台,以龙门大道为界限,西边包含古城中学、六实校、第七实验学校、洛龙区第五小学等16个学校。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标段:约130.50万元,第二标段:约130.50万元。

三、重新评审日期:2018年04月04日下午03时00分(北京时间)

四、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9评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五、评标小组成员:陈跃、王健智、宋家权、于春国、刘银坡

六、评审结论:

经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后:

第一标段依据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洛龙财采投【2017】1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须提供设备厂家有效期内的3C认证证书、否则投标不被接受”,中标人广东今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期间处于暂停状态,故此次中标无效。

依据2018年1月24日发布的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审查,广东滤中滤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广东滤中滤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情形导致最终满足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出现不足三家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二标段依据2018年4月11日发布的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洛龙财采投【2018】1号。

最终得分为中山市威可利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58分、洛阳兴联商贸有限公司67.08分、洛阳高朋商贸有限公司68.92分、洛阳三景商贸有限公司91.58分。故原洛阳三景商贸有限公司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变更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七、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25922789

代理公司: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703889996      18103798807

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