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民政局的委托,就“虞城县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道路管网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虞城县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道路管网工程
控制价:1770296.07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7】168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7年10 月30日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 11 月 8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府前花园B座三楼
谈判小组组成:组长:许顺利 成员:李晓红、 刘清贤(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结果:
成交人 :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1764929.00 元
成交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志军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阳城大道摩根国际23层
联系人:张玉霞
联系电话:0394-8102511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虞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071689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739000159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