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餐厅工程
二、项目编号:偃公建【2017】034号
三、评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操场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控制价:662835.04元
工 期:105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9月15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9月25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董彪、鲁志娟、詹秋灵
七、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地址: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东段北侧中房印象听雨苑3号楼1单元9层东户
投标报价:661600元
项目经理:王基萍 注册编号:豫24113144304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37号
投标报价:662031.18元
项目经理:许稹 注册编号:豫24115168546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万顺达商厦2-A06)
投标报价:662298.29元
项目经理:曹渊 注册编号:豫241151601943
八、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示期:3日
十、公示期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偃师市翟镇镇第二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帅朋
联系电话: 13526981688
地 址:偃师市翟镇镇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8337913666
邮 箱:hnyxlyfgs168@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21号河南教育学院教育中心三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