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封丘县城关镇纪委谈话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2017年9月13日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2017年9月14日在网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对本项目中标公示提出质疑,并申请对本项目进行复议,经相关部门同意后,于2017年9月22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复议,现就本次复议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封丘县城关镇纪委谈话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125号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同步录音录像及前端智能监控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具体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978220元;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工作(含安装调试); 2.5交货地点:封丘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7年8月2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复议信息: 复议日期:2017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 复议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艳琴、张晓梅、温丽萍、朱性彬、孙玉龙 复议结果信息: 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封丘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83738734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38678886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向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