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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洹河辛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74  发布时间:2017/9/21 16:11:00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洹河辛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洹河辛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洹河辛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招标编号:SL2017SG073(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685653695M

中标金额: 6093694.62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文兵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616945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321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495542281L

    中标金额:6121275.13元

    拟任项目经理:朱祥安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鲁201080904123(0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09)0043667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25754029E

    中标金额:6133780.28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志明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鄂24215164975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6)004566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务局

电    话:0372- 3696615   

地    址:安阳市县中街中段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洹河安阳县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372-59380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2237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