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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银河路南端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168  发布时间:2017/9/21 14:38:00

杞县银河路南端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银河路南端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县采购办的监督下,于2017 年 9 月 15日10点00 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2、建设地点:杞县境内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4、招标控制价:493899.04元二、公示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评标信息评标时间: 2017 年 9 月 15日11点00分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委主任:张盛卫评委成员:徐泽宽、岳香、于涛、崔晓丽

四、否决投标原因开封市立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通过初步评审;河南省盛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条件,未通过形式评审。五、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锯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93641.78元投标质量:合格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文峰六、公示期限2017 年9月21日至2017 年 9 月 25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县采购办:0371—28666979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杞县城管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1-28991651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7739771973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