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的委托,就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
招标编号:HNWXLY(2017)08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公建【2017】028号
三、评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明德小学校内,建设内容: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984.9㎡。
预算控制金额:1257407.94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工 期:15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8月18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9月15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信诚、张宝龙、易莉、刘乐玲、徐会超
七、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地址: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市古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牡丹桥下东侧建材市场8号
投标报价:1194095.24元
项目经理:马鹏飞 注册编号:豫14114141694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内南楼
投标报价:1217561.39元
项目经理:秦朋 注册编号:豫24112122887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阳城大道摩根国际15楼
投标报价:1207140.51元
项目经理:周振 注册编号:豫241141563160
八、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示期:3日
十、公示期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一、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 标 人: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736283361
地 址:偃师市高龙镇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十三、附: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 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学生餐厅工程 招标文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