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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公安局2017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2035  发布时间:2017/9/14 9:19:00

淅川县公安局2017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淅川县公安局2017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2017年提前下达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2017-203

二、招标公告媒介:

本项目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重、李伯岭、岳嘉、谢涛、胡建伟

四、中标结果:

中标人:洛阳市九都金柜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27500.00元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西庞村

企业业绩:南阳市公安局办公档案管理设备项目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淅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7-6921284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62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7-6318906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