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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岗李三项目区监理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671  发布时间:2017/9/12 17:36:00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岗李三项目区监理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岗李三项目区监理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0773-1741GNHN0166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05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王璐

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005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5330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18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段笑晖

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058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建监理安全15498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上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9881.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宋金龙

岗位证书编号:JLZ2005410155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协监安20160023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 9 月 12 日至2017年 9 月 14 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尉氏县水利局   

电话:0371-27993230

    地址: 河南省尉氏县新民街17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尉氏县新民街17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396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21号楼西单元19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邵先生

电    话:13949050301

 

2017年9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