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7】237号;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YHZB-201743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690】;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框架杆
豫星T6.8m*10m
2
19016
38032
2
框架杆
豫星T6.8*6m
12
16850
202200
3
框架杆
豫星T6.8m*9m+4m
6
20055
120330
4
框架人行灯
豫星
RX-II带LED显示屏(内容可调)
40
4600
184000
5
左转箭头灯
豫星FX400-3-XXA型
20
1900
38000
6
满屏灯
豫星JD400-3-XXA型
16
2000
32000
7
右转箭头灯
豫星FX400-3-XXA型
4
1900
7600
8
直行箭头灯
豫星FX400-3-XXA型
4
1900
7600
9
非机动车灯
豫星FJ400-3-XXA型
8
1900
15200
10
智能信号控制器
豫星
XX-TSC-11-48路
5
21000
105000
11
倒计时器
豫星DX-3-G-0-XX802型
20
2500
50000
12
交换机
TP-LINK TL-SG1005D网络交换机
20
100
2000
13
框架杆基础
豫星1.5m*2m*2m
20
2520
50400
14
人行框架杆基础
豫星0.8m*1.2m*1.2m
40
480
19200
15
控制器基础
豫星0.76m*0.56m*0.4m
5
100
500
16
顶管
豫星φ75管
880
95
83600
17
检查井
0.6*0.6*0.8
60
500
30000
二标段: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17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9月8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邵麦顿、冒静、张伏、关晓梅、伍根成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第一标段:
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河南省获嘉县城西立交桥。
八、中标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陆佰陆拾元整(¥108566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9月11日
十一、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 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联系人和电话:韩先生 1360846667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105室
联系人和电话:仝女士 0379-69916939
十五、附: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招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