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关于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620  发布时间:2017/9/7 17:01: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委托,就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项目进 行单一来源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定标,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项目

1.2 项目编号:巩财单一采购-2017-15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内容: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共60副

2.2.预算金额:40万元

2.3.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

2.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2.4.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陈位灿

    2.4.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康店镇裴峪村南沟脑44号

3. 评审信息 

    3.1评审日期:2017年9月7日             

    3.2 评审地点: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418会议室

    3.3 协商小组名单: 时永斌、贺继华、杨国喜

4. 成交信息 

 4.1 唯一供应商名称:陈位灿  

 4.2 唯一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康店镇裴峪村南沟脑44号 

 4.3 成交金额:380000元 

 4.4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 :巩义市杜甫故里楹联制作,共60副

4.5 交货安装期:60日历天

5.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

地  址:巩义市东区永新路10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43873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