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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老城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545  发布时间:2017/9/7 9:02: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DYZBLY-2017-07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7】3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新建2座60*10日光温室大棚及2座30*10日光温室大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期:30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9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9月6日上午09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战会、陈予峰、秦磊。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河南省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八、成交金额:468000.00元(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9月7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老城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中州路老城区政府南院四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379-6397873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茹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1)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洛阳市老城区井沟村日光温室大棚建设工程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