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一期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48
二、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孙书元、徐青琴、胡可钦、王韶锋、吴冰
五、评标结果
成交人:深圳市唯特视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97.66万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610室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君、1395171348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巩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址:永新路与行政西街交汇处西150米
联系电话:0371-69536117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系电话:0371-65585907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