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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602  发布时间:2017/9/5 16:43: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包1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7-201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述

2.1.1 项目标段划分:2个包。本次采购:包1:分子生物学试剂及耗材。

2.1.2 项目预算:总约38万元。

包1:约25万元。

2.1.3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有效期12个月, 如在12个月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未完成全部供货的,供货期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本批采购项目:包1确定2家资格供应商。

2.1.4 响应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投标。

2.1.5 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单价报价,并汇总总价。响应人对每一种投标产品只允许有1个报价。

2.1.6 采购时采购方根据需求,可对各包所列采购产品的数量作适当调整,或少量调整为相同价格的其他种类试剂。供应方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2.2 采购范围:包1:分子生物学试剂及耗材一批。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要分批次供货。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www.hnggzy.com)。

3.2 公告日期:2017 年8月25日。

4. 评审信息

4.1 评审日期:2017年8月31日。

4.2 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评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

4.3 谈判小组名单:刘光珍、戚晓康、王淑娟

5. 成交信息

包一:

成交人: 郑州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博东路29号4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

成交金额:22500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按合同交付货物给采购人时,交货日到该货物标明失效日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质保期的2/3

质  量:合格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要分批次供货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品牌型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一次单价(单位:元)

一次合计(单位:元)

交货期

品牌型号

1

引物合成

3000

1.6

4800

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要分批次供货

金斯瑞

2

测序

150

25

3750

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要分批次供货

金斯瑞

……

成交人:郑州久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国贸中心(丰产路)2号楼1单元1110室

成交金额:230000.00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按合同交付货物给采购人时,交货日到该货物标明失效日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质保期的2/3

质  量:按生产商出厂标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求分批次供货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品牌型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一次单价(单位:元)

一次合计(单位:元)

交货期

品牌型号

1

引物合成

3000

1.8

5400

自合同签订且生效后根据需求分批次供货

Invitrogen

PAGE

2

测序

150

30

4500

Invitrogen

3730xl

……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汴物流通道与万三路交叉口西北角200米

联系人:苑述友

电    话:0371-56926099  130155458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320983、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