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委托,就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露天舞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露天舞台工程
1.2 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189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露天舞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露天舞台的建设。
2.2 施工地点: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98972.07元。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3.2 公告日期:2017年8月25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年9月1日
4.2 评审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4.3 谈判小组名单:纪淑庆、刘保江、王建玲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人名称: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2 成交金额:94800.00元
5.3 质量:合格
5.4 工期:30日历天
5.5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保健南街48号
5.6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露天舞台工程
6. 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938113220
联系地址:灵宝市故县镇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56856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灵宝市故县镇中心小学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