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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采购视频监控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847  发布时间:2017/9/1 16:53:00
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采购视频监控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采购视频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采购视频监控项目 2.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7】086号 中心编号:永公采【2017】088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7年7月27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韩涛、田壮礼、王桂书、陈海玉、马明英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1750000.00 ;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元整; 注册地址:永城市高庄镇高庄街派出所院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 商丘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1760000.00 ; 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路科技市场4-113商铺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永城市演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137067666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