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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637  发布时间:2017/9/1 16:39:00

太康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评标结果公示

    太康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太康县201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HLZB-2017438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总报价:97.2%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刘富丽

    证书编号: B15110900001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投标总报价:95%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李尊永

证书编号:B14120900031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9 %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杨雷斌

证书编号:C1602912090001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太康县城关镇西县街15号

联系人:杜杰

电  话:0394-6823050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金润国际大厦17楼

    联 系 人:朱继红

电    话:0394—7803208、7803209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