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PPP
项目公开招标预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委托,就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该项目评审小组,并在郑州市财政局监督代表下对该项目进行了评审。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谈判。谈判工作组按照公开招标采购中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PPP项目
二、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248
三、项目实施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四、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评审基本情况
6.1资格预审情况
资格预审时间: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17年04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同时发布。资格预审评审会议于2017年05月18日09:30在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向东1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1楼第一会议室组织进行。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参与了开标会议。开标程序各方代表均无异议。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6.2公开招标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 2017年 07月 13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了投标邀请书。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08 月 02日09时30 分;开标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南约2公里路东中国中部交通信息库(郑州市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参与了开标会议。开标程序各方代表均无异议。
评审会议于2017年08 月 02日10时30分在郑州市航海东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南约2公里路东中国中部交通信息库(郑州市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中心)评标会议室组织进行。项目实施机构和监督单位郑州市财政局依法组建了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了评标委员会主任,并集中签订了评标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集中组织学习了采购文件,各评委独立进行了综合评审,最后按采购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了前三名中标候选单位。监督单位郑州市财政局代表全程参与了评审监督工作。
七、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地点:
7.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7年9月1日09:30
7.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7年9月1日
7.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八、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建的联合体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会民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玉梅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219室
九、预中标内容:
政府年支付服务费:壹万叁仟壹佰伍拾柒点玖贰万元(13157.92万元);本报价不作为政府年支付金额,最终以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建安费:110140.64万元,本报价不作为最终政府支付金额,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数额为准计算;
资本金回报率:6.90%;融资利率:5.00%;承诺在合作期内资本金回报率及融资率不作变更。
合作期限: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工程质量: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的规定,交工验收质量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重要承诺:
1、承诺在合作期内资本金回报率及融资率不作变更。
2、在任何重要方面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
3、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函,
4、投标文件中其他承诺。
十、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7178873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和陇海路向北50米路西
监督单位:郑州市财政局
电话:0371-67181249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尊虎、黄帆、傅艺芮、王进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电 话:0371-86185709
电子邮箱:jdgjzb008@163.com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日
附: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备忘录、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