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的委托,就其足球场人工草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JZC[2017]JZ14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定标,现就本次的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JZC[2017]JZ146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年08月2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8月31日15时30分
谈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王林波、李伯岭、姚国胜
七、谈判结果
成交人:南阳市世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柒佰元整(¥193700元)
地址:南阳市高新路1幢1楼02室
八、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90888371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光武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77-63539998 0377-60698882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南阳市第三十一小学校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