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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紫云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834  发布时间:2017/8/31 18:06:00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委托,就二七区紫云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二七区紫云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

1.2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11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二七区紫云路等21条区代建市回购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部分,以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2采购预算:约24.4亿元(其中16.4亿元为工程建安费及设计费用,8亿元为其他配套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道路名称

发包内容

第一标段

嵩山路以西,南桂路等10条道路,长13.44公里

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

嵩山路以东,豫二路等11条道路,长16.93公里

EPC总承包

第三标段

嵩山路以西10条道路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

嵩山路以东11条道路

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模式及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EPC 总承包(第 1、2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监理(第 3、4 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郑州市规划局的规划建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估算金额

  第一标段:嵩山路以西,南桂路等10条道路,长13.536594公里;建设工程建安费及设计费用预算金额为:75868.9万元,其他配套费用约为4亿元;

第二标段:嵩山路以东,豫二路等11条道路,长16.930.987公里;建设工程建安费及设计费用预算金额为:87241.34万元,其他配套费用约为4亿元。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7年7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30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5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郝仕龙、刘明涛、王瑞菊、 崔金国、张启明、谢金月、卢夏麟

六、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因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18%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2%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17%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2 %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178%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1.19%              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 0371-61313619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民安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丰产路与经七路向南5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白先生/王女士      

电  话 :13663016498/0371-5502210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