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7)329号
二、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30日
评标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厅
评委会成员:徐强、王革学、吴洁、孙水利、崔红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贰佰玖拾陆万肆仟伍佰叁拾柒元壹角捌分(2964537.18元)
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弓志军,注册编号:豫24115160568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贰佰捌拾捌万陆仟肆佰玖拾伍元玖角柒分(2886495.97元)
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张德军,注册编号:豫24114145244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位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壹佰肆拾陆元柒角(2922146.7元)
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郝攀攀,注册编号:豫241151578010
评标结果公示期:即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焦作市博爱县葵城路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6086311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焦作市王府井11楼116室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5978720171
四、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逾期将不再受理。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