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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都区城乡总体规划及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1932  发布时间:2017/8/30 9:05:00

项目名称

安阳殷都区城乡总体规划及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S2017QT040

招标人

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

13569066029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72-2159489

公示时间

2017.8.30—2017.9.1

中标时间

2017.8.28

质量目标

/

勘测和设计周期(日历天)

100

建设地点

安阳殷都区

建筑规模

 /

结构层数

中标范围

殷都区管理范围区域及本区域代管的水冶镇、铜冶镇等9个乡镇

中标价

4960000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信誉标(得分)

报价(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阳市规划设计院

4960000

杨卫平

53

20

15.6

88.6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990000

王新丽

28

20

11.6

59.6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940000

赵余庆

20

20

11.6

51.6

3

安阳市规划设计院

三证合一

    410500000000524(1-1)

负责人身份证

 410506196504114853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410300706563606C(2-8)

负责人身份证

 410203197602240027

晋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证合一

91140500406600209X(6-6)

负责人身份证

 14057119770718001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