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六、七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158号
二、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25日
评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信用合作联社(原黄金大厦)12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姚云生、赵李薇、张冠生、胡晓红、陈琳(业主评委)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泰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04531.5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星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19240.58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11554.91元
第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浩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48634.0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70993.9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1202.2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38113339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8-8786226 13939853038
地址: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路南四楼办公室(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监督单位
灵宝市财政局对本次评标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