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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办税大厅业务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1854  发布时间:2017/8/24 17:20:00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封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就税务办税大厅业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税务办税大厅业务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hn-2017-021

3、预算金额:150万元

4、招标内容:税务办税大厅业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保修等全套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8月4日同时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评审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李新玉、田静、张颖华、吴建军、李小军

四、成交信息:

中招人:开封市中恒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98480元

中标人地址:开封市金明区嘉泰花园6号楼中单元5层10号

成交内容:本次招标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

质     量:符合国家标准

质保期限:国家、行业有规定按规定执行,无规定产品质保期不低于1年。

五、本次成交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新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39961777   

地址:开封市西环城路3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85670299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绿地之窗云峰B座3316室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第1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开封新区财政局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