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县汉函谷关保护管理所新安函谷关遗址保护规划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汉函谷关保护管理所委托,就新安函谷关遗址保护规划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新安函谷关遗址保护规划项目(二次)洛新交易【2017】219号-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1185】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控制价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核算后的65%取费。设计周期为360日历天,服务期限为360日历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8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8月23日8时40分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米银法、白洛平、何颖、陈永红、王洪超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A座
八、中标金额: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核算后的63%取费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8月24日(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新安县汉函谷关保护管理所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东关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78311645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新安县汉函谷关保护管理所新安函谷关遗址保护规划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