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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1593  发布时间:2017/8/23 16:03:00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项目名称: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标书编号:汝公交易[2017]-CG-45号(建星)。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7]092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总价

1

“检务通”平台及移动设备

“检务通”平台软件要求:具有督办事务管理子系统、舆情管理子系统、公文处理子系统、工作报告子系统、辅助工具、人事考勤子系统;

移动终端设备要求:支持频段:2G:GSM 850/900/1800/1900 ,运行内存(RAM):不小于3GB,屏幕不小于5英寸,4G网络制式 。

70台

367010.00元

 

2

液晶显示器

液晶拼接显示单元须有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控制软件的产品著作权。

4台

119800.00元

 

3

其他专用汽车

9座面包车,日间行车灯,汽油国五排放标准。

1辆

236000.00元

 

4

计算机、复印机、扫面议及其他打印设备、摄像机、照相机

1:长焦照相机2套【传感器类型背照式CMOS,传感器尺寸1/2.3英寸】

2:单反照相机1套【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APS画幅(22.3*14.9mm)】

3:摄像机2套【有效像素229万,光学变焦30倍,】

4:高清摄像机1套【4K摄像机,最大像素859万】

5:台式电脑16台【CPU: New Core i5-6500,内存: ≥4GB DDR4-2133】

6:笔记本电脑15台【处理器:i5-7200U,内存:4G DDR4 2133MHz,2条内存插槽】

7:彩色打印机4台【内存:4G DDR4 2133MHz,2条内存插槽】

8:复印机2台【扫描性能支持一键式身份证复印,黑白数码复合机】

9:彩色复印一体机4台【双面打印自动,支持有线网络打印】

10:扫描仪1台【最大幅面A4,输出格式JPEG,BMP,多页TIFF,多页PDF等】

11:高精度扫描仪1台【扫描速度:平板4 秒/页,扫描类型:高速馈纸式扫描仪A3 幅面 平板+ADF馈纸扫描仪,ADF及平台可选择黑、白两种参照背景.】

注明:笔记本电脑应与台式电脑同一品牌。

 

 

合计49台

1:6960.00元

2:9480.00元

3:6920.00元

4:8450.00元

5:79040.00元

6:74100.00元

7:21800.00元

8:22600.00元

9:19520.00元

10:2780.00元

11:79950.00元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7月31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评标日期:北京时间2017年08月21日上午09:30整,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磊、陈占伟、张大革、阮辉、刘大良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一标段:

  中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22号

     二标段:

  中标人:洛阳上升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洛阳升龙广场E区第2幢1-1103

   三标段:

  中标人:洛阳市海鑫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292号林安汽车城内工程机械市场B排5号

   四标段:

      中标人:洛阳天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康城逸树3幢1单元1-1601号

八、中标金额:一标段:367010.00元

                     二标段:119800.00元

                  三标段:236000.00元

                  四标段:331600.00 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08月23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人: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80301    

      地址:汝阳县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世贸中心C座522室

      联系人:丁莎莎

      电  话:17638573940

十五、附: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08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