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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评标结果变更公告

浏览量:1661  发布时间:2017/8/23 10:17:00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评标结果变更公告

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审专家进行复议,现就本次评标的评标结果变更内容公布如下:

一、评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前纸庄后纸庄城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1.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12号

二、变更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于2017年8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同时发布。

三、变更信息

3.1 取消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取消河南山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3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重新招标。

四、本次评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大厦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2150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6528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变更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变更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