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延津县垃圾处理场第一填埋区封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延津县垃圾处理场第一填埋区封场项目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08号
二、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21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洪、王文斌、马炳魁、路海明、王有峰
四、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法定开标数量,本标段招标失败。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益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048132.0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050577.1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054951.66元
第三标段: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招标失败。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企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896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绿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9018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绿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90350.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29368 15903867188 13569432567
招标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65976 18339985091
招标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六、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只能为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