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鹤壁市淇滨区淇河路(金山路-107)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淇河路(金山路-107)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SH-ZB-2017165
三、开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5:30时
四、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107交叉口西100米路南百合商务A座三楼 312开标室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国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69849.40元
工 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黑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瑞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8867.22元
工 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国政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位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8644.63元
工 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大鹏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030390800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392—3206189
联系人:代女士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人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该组织其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人质疑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供该项目或者招标活动利益关系的证明资料);质疑书须附必要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