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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中标公示

浏览量:3037  发布时间:2017/8/21 15:08:00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193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视频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144.14万元

一批

2017年9月1日前完工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8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评标室

    评委会名单:买永红、刘宏、何崇杰、王理、冯运生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众之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1418110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2撞2单元22层2209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 购 人:洛阳师范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9-68618249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东塔B座九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 、68873682

 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