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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龙泉镇项目) 施工5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78  发布时间:2017/8/18 17:31:00

 

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龙泉镇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龙泉镇项目)施工5标

       项目编号:SL2017SG048(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17852870

中标金额:3200312.19元

拟任项目经理:宋德全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2123096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255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中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88967086Q

中标金额:3226609.64元

拟任项目经理:吴义芳

建造师注册号:湘2431415370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湘(水)建安B(2015)01886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中金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93283177N

中标金额:3261800.05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华栋

建造师注册号:鄂2421315430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鄂水安B(2015)000348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8月18日至8月22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

    电话:0372-5022086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龙安区农田水利项目县(龙泉镇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372-5022010  139372345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366855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