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办公用房改造项目进行二次国内竞争性谈判,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ZTLYZB2017-0126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7】2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约300000.00元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和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建筑层数为2层。
2、建设地点:洛阳市。
3、工 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1、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2017年 08 月03日
2、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08月04日
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谈判小组成员:李健、范少芳、齐鹏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价为:243900.00元
工 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编号:刘海涛 豫141151520765
质 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企业注册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八、发布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公示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局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982650
地 址:龙门石窟东北服务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联 系 人:楚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作证编号Lyszfcg2103)
电 话:0379-65506876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6号楼2817室
邮 箱:567612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