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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年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竣工质量检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739  发布时间:2017/8/15 15:35:00
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年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竣工质量检测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15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6年度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及竣工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NZSL201705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阳分所 投标报价:462200.00元 项目负责人:胡春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方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485659.50元 项目负责人:张艳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昊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投标报价:484683.30元 项目负责人:吴新伟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智安水利水电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799725.00元 项目负责人:黄港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科源水利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8029.00元 项目负责人:卞可 第三中标候选人:黄河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投标报价:811190.00元 项目负责人:宋力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南阳市水利局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397号 电 话:0377-62299202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续建配套暨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南阳市建设中路20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7-635998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5390338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