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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常寺村道路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480  发布时间:2017/6/28 9:56:00

杞县常寺村道路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常寺村道路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7年6月27日10点3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杞县常寺村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3、工程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3600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12点30分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委主任:;林立  

评委成员:王艳、巩晓敏、赵凯、田静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投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河南浩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59529.54          合格       20日历天       王卫霞  

第二:河南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9762.64          合格       20日历天       景婷婷  

第三: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9895.84          合格       20日历天       李辰  

六、公示期限  

 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8491434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15837887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