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年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1709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CDZBSG-2017-80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泰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07620.71元
项目经理:苏瑶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212312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582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宝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12495.14元
项目经理:刘继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6160205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53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09388.62
项目经理:尹红亮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8197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3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17年 6 月 23 日至2017年 6 月 27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394-329879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94-8698566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