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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

浏览量:1972  发布时间:2017/6/23 17:38:00

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年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1709室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郸城县杨家沟沟道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CDZBSG-2017-80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泰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07620.71元  

项目经理:苏瑶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212312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582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宝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12495.14元  

项目经理:刘继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6160205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53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09388.62  

项目经理:尹红亮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8197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3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17年 6  月  23 日至2017年  6 月 27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394-329879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汇处昌建新世界B座17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94-8698566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