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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强制戒毒所采购防暑降温用机制冰块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浏览量:3403  发布时间:2017/6/23 16:15:00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强制戒毒所采购防暑降温用机制冰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强制戒毒所采购防暑降温用机制冰块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竞谈-2017-160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 16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与金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谈判小组名单:赵明慧、隋继学、王向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郑州市中原区亭君商贸行  

  中标报价:49029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书面要求供货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  

  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44号7层E座  

六、本次结果公示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5729376765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938289758,0371-56788119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