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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河杨湾~半个店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04  发布时间:2017/6/23 11:21:00

洛阳市洛河杨湾~半个店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洛阳市洛河杨湾~半个店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河杨湾~半个店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QY(LY2017)031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军剑、刘全巧、刘慧洁、张慧兰、范武当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810000元  

服务期:40日历天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朱利军  

中标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王家会  

联系方式:1853797905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1860000元  

服务期:40日历天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赵玉生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钢大道东段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冯玉宝  

联系方式:18567720022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天。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口龙泉大厦16楼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5824951038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0123683    17739068636  

邮    箱:1225784123@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