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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采购消防维保服务公司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106  发布时间:2017/6/19 16:15:00

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其省法院采购消防维保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省法院采购消防维保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7-618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需消防维保服务,共有5栋建筑,消防维保总面积约70000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值班室须保证24小时不少于2工作人员值班。  

2.2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35万元/每年)。  

2.3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第4条。  

2.4维保服务期:2年。  

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12日  

四、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6月15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谈判小组名单: 陈玉梅、黄海江、王一鸣  

五、中标信息:  

定标日期:2017年6月19日  

成交供应商:河南盛世天河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阳市人民北路建材市场4号楼3楼  

供应商联系人:韩颍建   

供应商联系电话:15038231816  

成交金额: 544000元  

维保服务期: 2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东段28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5521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丁福军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yuyuanyl@163.com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