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系统工程
中标公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固始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法院采购庭审直播系统工程
招标编号:GCGZ-2017-005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地点:固始县人民法院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招标内容:庭审音视频录播设备及相关配套系统。采购预算金额1198968.00元,财政资金。(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5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15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2102
评委会主任: 杜军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冬青、付会香、刘向阳、张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河南千硕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19800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60号建行信阳分行综合楼501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741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38975978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苏荷中心638室
邮政编码:450000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固始县人民法院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