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易游网页版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泌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村推进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3103  发布时间:2017/6/15 10:31:00

泌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9:30分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泌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村推进项目  

项目编号:泌资建[2017]019号  

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79800.56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杨卓璐;  

   第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42400.54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侯维玲;  

第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28401.00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任胜波;  

第4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泰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16730.30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宾;  

第5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腾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19199.73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悦霖;  

第6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9878.83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张君;  

第7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05353.53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左慧;  

第8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93436.25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旭;  

第9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86543.72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世界;  

第10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圣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7029.24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徐立孝;  

第1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颐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12120.56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俊杰;  

第1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朋康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14800.78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杨明亮;  

第1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8751.64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荣霞;  

第14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26578.88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聪;  

第15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浩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09508.19元,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毛志强;  

三、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6日  

1、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招标人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泌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6-798999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3383968865  

                                                  

                                                 泌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