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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法庭及会议室大屏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02  发布时间:2017/9/8 16:56:00

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087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法庭及会议室大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法庭及会议室大屏项目

1.2项目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087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法庭及会议室大屏项目。

2.2具体内容及数量:中原区人民法院所需庭审直播系统、会议室显示屏等相关设备采购及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70.00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合格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

2.6包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潜在的供应商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3潜在的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经销商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

3.4潜在的供应商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合同业绩。

3.5供应商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9日起至 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

a、潜在供应商须持在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b、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⑤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⑥企业2016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⑦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提供近3个月内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55105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