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项目
2.2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139号
2.3 投资金额:395万元
2.4 供货地点: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5 招标内容:
A包:超融合数据中心项目 (195万元)
B包:数字化校园软件平台项目(160万元)
C包:网络安全设备(行为管理、保垒机)(40万元)
2.6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生产厂商或由生产厂商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前来投标,一家合格的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9 月 11 日 至2017年 9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号窗口( 50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②开无行贿证明所需资料一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无行贿委托书(委托代理公司)、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4.3 每包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 10 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根据汴公管办〔2016〕26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截止时间。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户,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并将保证金网上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实际到账为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115401
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356189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04-付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