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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中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重招)的招标公告

浏览量:1674  发布时间:2017/9/8 10:40:00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豫中监狱委托,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重招)

1.2招标编号:JTZB-CG-20170606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交货地点:河南省豫中监狱。

2.2资金来源:自筹。

2.3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面粉(特二级粉)。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供货周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5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注意事项

5.1生产厂商投标: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5.2经销商投标: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豫中监狱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398668

联系地址:中牟县刘集镇西三公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66928/61179761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汇款银行及帐号:开户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帐号:253300876361。

 

河南省豫中监狱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