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民权县凯旋府邸安置区、袁家花苑三期、清水佳苑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已于2017年9月5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现将有关信息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民权县凯旋府邸安置区、袁家花苑三期、清水佳苑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87号
三、项目编号:民建招【2017】024号
四、项目概况:
4.1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4.2质量要求:合格
4.3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全部内容)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凯旋府邸安置区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消防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东,规划用地面积为6594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7800平方米,总投资约4.3亿元;
第二标段:袁家花苑三期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建设路以南、电力大道以东区域,规划用地面积为2464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5690平方米,总投资约1.7亿元;
第三标段:清水佳苑住宅小区一期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北环路以南、车站西路以东、车站北路以西、嵩山路以北区域,规划用地面积为37755.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089.21平方米,总投资约2.4亿元。
五:变更内容:
原评标结果公示内容中的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林州市振林路12号
报价: 2.2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孟伟彪
注册编号:豫14115162333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军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濮阳市东环路南段
报价:2.0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新兴
注册编号:豫14113131389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B区18号中康总部大楼
报价:2.16%(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啊南
注册编号:赣136141508169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林州市振林路12号
报价: 2.2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孟伟彪
注册编号:豫14115162333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军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濮阳市东环路南段
报价:2.0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新兴
注册编号:豫141131313890
原评标结果公示内容中的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民权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北侧)
报价: 2.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强
注册编号:豫14107080148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林州市振林路12号
报价:2.6%(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孟伟彪
注册编号:豫141151623332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中州北路99号
报价:2.1%(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家莉
注册编号:豫141141517532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民权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东段北侧)
报价: 2.5%(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强
注册编号:豫14107080148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中州北路99号
报价:2.1%(优惠费率)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家莉
注册编号:豫141141517532
其他内容不变。
六、变更原因:
第二标段投标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标段投标人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数量由3名变更为2名。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
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0日
九、监督单位:
民权县招标办公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民权县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民权县曙光路东段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98691
招标代理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栋10楼113室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371-86610696,18736099007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变更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变更公示期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