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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教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增补零星工程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量:2070  发布时间:2017/9/7 18:4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教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增补零星工程施工,经鹤发改投资(2016)70号、鹤节减示范办(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教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增补零星工程施工(三标段)

2.2.建设内容:鹤壁市教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中央空调智能控制平台等

2.3.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中段;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集中空调风机盘管能耗监控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或授权书原件(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该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授权使用的提供授权书原件及该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授权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未解除的情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含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 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招标控制价:200000元

5.3.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薛先生    0392- 33379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瑞家快捷酒店211室

联 系人:路女士  电 话:15539255114   邮 箱:hb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