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安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卷烟推进器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AYYCCQ-201741050101
2.2项目名称:安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卷烟推进器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卷烟推进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招标控制价:19.13万元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城区分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相关证件齐全的供应商;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开始日至开标截止日之内);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14层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复印或扫描件2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14层1408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2-5924161
代理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03723234
2017年9月7日